进口新规
澳大利亚农业、水及环境部公布第2020-A02号生物安全通知,拟定供人食用生虾产品临时进口条件,重点实施对虾肝肠胞虫病风险管控措施。
通知提出,自2020年7月1日起,生虾产品生物安全检验中,要求所有运抵澳大利亚的生虾产品必须经出口国主管部门认证,证明产品在加工期间已剔除虾肠。
出口贸易
澳大利亚是我国虾产品主要出口国。2019年,我国出口澳大利亚冷冻小虾及对虾贸易量1830吨,贸易额2354万美元。其中,出口冷冻对虾仁2153万美元,约占我国冷冻对虾仁出口总额的10%。
澳大利亚该项进口新规,预计将对我国虾产品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,请相关出口企业关注新规变化,提前做好应对准备,避免贸易损失。